最高法:已依法强制执行“狼牙山五壮士”案判决

作者:admin
字体:
发布时间:2016-10-22 08:52:04

据新华社北京10月21日电 记者21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备受社会关注的“狼牙山五壮士”后人葛长生、宋福保分别诉洪振快名誉权、荣誉权纠纷案,被告洪振快拒绝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已被依法强制执行。根据判决,两案一、二审判决书的内容摘要在21日的《人民法院报》上刊登。

  据了解,2013年9月9日,洪振快在财经网发表《小学课本“狼牙山五壮士”有多处不实》一文,对狼牙山五壮士事迹中的细节提出质疑。2015年8月17日,“狼牙山五壮士”两名幸存者的后人葛长生和宋福保分别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洪振快立即停止侵犯行为并公开道歉。2016年6月17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对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洪振快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公开道歉。判决后,洪振快不服,上诉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6年8月15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洪振快的上诉,维持原判。

  根据判决,洪振快须在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在媒体上公开发布公告,向葛长生、宋福保赔礼道歉。因洪振快逾期未履行,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决定刊登两案判决书的主要内容,所需费用由洪振快承担。

>更多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辽南资讯 | 国内新闻 | 国际新闻 | 社会与法 | 社会万象 | 奇闻轶事 | 娱乐热点 | 明星八卦 | 综艺新闻 | 影视快讯 | 楼市资讯 | 地产要闻 | 地方特色 | 美食营养 | 美食助兴
车界动态 | 新车上市 | 购车指南 | 体坛要闻 | 篮球风云 | 国际足球 | 中国足球 | 理财生活 | 创富故事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免责申明 - 招聘信息 - 联系我们
华讯新闻网 版权所有站长统计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