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转账看错头像1.2万元打给陌生人 对方拒还款
新文化讯(记者 邢阳) 去年11月份,安徽省淮北市丁先生的女友因为一个失误,将1.2万元钱通过支付宝错发给辽源市的一名陌生人。丁先生为了要回这笔钱想尽办法,但截至目前还是没要回来。
转款看错头像
去年11月25日晚,丁先生的女友准备通过支付宝给朋友转账1.2万元钱。“我女友当时通过支付宝里的最近交易人进行转账,当时她以为那个头像就是她朋友的,没多想就转过去1.2万元。”丁先生说,“但很快我们就发现不对,因为对方的名字并不是她朋友的名字,这个人支付宝上的名字叫‘丽萍’。”
让丁先生女友犯下这个错误的原因是,“丽萍”的头像和她朋友的头像非常相似,她才未多加考虑。“这个人我们并不认识,是我女朋友前段时间网购衣服时给店家差评,店家找人联系她处理差评,最终商讨后‘丽萍’通过支付宝给她转账8块钱。”丁先生说,“之后我女友给对方取消了差评,就是这个原因,她才出现在我女友的最近交易人名单里。”
因为支付宝转账实时到账,这1.2万元直接转到了“丽萍”的账户里,丁先生他们随后反复和对方沟通,但一直没有得到回复。
为要钱想尽办法
方法1:匹配出对方手机号码
为了要回这笔钱,丁先生想尽了办法。他看到“丽萍”的支付宝账号是用手机注册的,但中间的四位号码被隐藏。“我当时也是灵机一动,因为手机号码中间的四位代表着地区,她支付宝上显示的地区是辽源。”丁先生说,“我上网找到了所有辽源的手机号码号段,用中间的四位数匹配她的手机号码。”
丁先生运气不错,用了10多分钟就成功匹配出“丽萍”的电话号码。“这个号码搜出来的支付宝同微信、QQ的名字还有照片一致,说明这就是同一个人。”丁先生说。
方法2:加对方为微信好友
随后丁先生立刻拨打了“丽萍”的电话,最开始还能打通,但很快就变为关机状态。反复沟通无果后,在去年的11月28日凌晨,丁先生试图再次添加该号码为微信好友,发现该号码已经和微信解绑,QQ号码也同样被解绑。
方法3:发送验证消息沟通
到了去年的12月2日,“丽萍”的手机号码变为停机状态,丁先生失去了这条联系途径。因为不是好友,他们也无法在支付宝交易界面进行聊天交流。为了和“丽萍”进一步沟通,丁先生用每次发送1分钱的方式发送验证消息附上要说的话,要求对方退还误转过去的1.2万元钱。
方法4:如退款可送2000“酬金”
在试过了上述办法后,丁先生选择了退让。记者在他出示的验证消息截图上看到这样的留言:“现在还来得及,不要因小失大。”“你可以上网查查,你拿钱的后果。”“给你一千,你还一万一,给你最后三天时间。”……
“到最后我跟她说,给她2000,只要还给我一万就行,但她还是没有任何答复。”丁先生无奈地说。
找支付宝
获得收款方注册信息
在此期间,丁先生的女友向支付宝寻求帮助,向支付宝方面提交了“信息披露申请表”,希望获得该支付宝账户的有关资料,同时承诺,仅将此资料用于通过法律程序寻求救济,任何用于其他途径的行为后果均由她本人承担。
去年11月30日,支付宝方面审核通过了丁先生女友的披露申请,将“丽萍”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发送给了他们。但同时声明:此信息仅用于申请人通过司法途径起诉,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用途,支付宝会员所填写的信息,支付宝不保证其真实性,仅供参考。
此后丁先生辗转了解到“丽萍”的真实姓名和住址,在反复沟通无果后,他将遭遇发到了辽源贴吧上,引发不少网友的关注。热心市民朱先生特意从辽源市赶到了“丽萍”的老家了解情况,并未见到“丽萍”本人,只见到了她的亲属,但对方并不了解更多的情况。
找她亲友
也无法联系到“丽萍”
了解到此事后,新文化记者辗转联系到了“丽萍”的一名朋友,他表示自己和“丽萍”只是普通朋友,她曾经用北京的座机给他打过电话,自己也只知道她在北京做淘宝的客服人员,具体情况并不清楚。“我也只有她一个手机号,这个号停机了,我也联系不上她啊。”
随后,新文化记者联系到了“丽萍”的父亲。“她手机丢了,现在换啥号我也不知道啊。”她的父亲说,“2月3号那天她回北京了,过年的时候她也没和我说这个事儿,再说他们说的那个转账啥的我也不懂。”
对此,丁先生认为,“丽萍”这种行为属于不当得利,应该将钱还给他,他可以支付一定“报酬”,他已经写好了起诉书,准备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律师说法
可按不当得利起诉对方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吉林吉翔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海波,他称,根据《刑法》第270条规定,在支付宝上收取12000元的行为人尚不能构成侵占罪。
刘海波律师称,当事人可依据返还不当得利之规定,向对方提起民事诉讼。
■相关链接
去年9月,河南省卫辉市的李某通过支付宝给他人转钱时输错账号,将钱打给了并不相识的湖南茶陵人罗某。李某要求罗某退还错打的钱款遭拒后,向茶陵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去年11月,茶陵县法院对此案进行了跨省调解。承办法官电话联系了被告罗某,组织双方调解,讲清不当得利应当退还的法律事实,促成双方达成了一致,罗某立即退还了3000元。
2013年11月9日,安徽合肥女子谢爱霞(化名)通过支付宝给妹妹谢爱丽(化名)汇款,因操作失误将钱汇入同名者、浙江乐清人谢爱丽(化名)的账号内。由于对方拒绝归还汇款,2014年7月,谢爱霞向乐清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法院判决对方返还其错转款4446元。乐清法院一审判决乐清人谢爱丽于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返还原告谢爱霞4446元。乐清人谢爱丽不服,向温州中院提起上诉。温州中院驳回乐清人谢爱丽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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